作者:上揚 秘書
發表於 2026年08月05日
繼 2025 年底國防部公告「役男體位區分標準」修正草案引發討論後,本學會(TATM)持續與內政部、國防部、立法院及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進行溝通與專業意見提供。
延續相關協調進度,內政部役政司於 2026 年 7 月 23 日於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舉辦「115年度精進役男體位判等作業講習會」。本學會陳敏嘉理事長與李翎瑋律師獲邀擔任專題講座講師,就「徵兵檢查之跨性別友善作業及問題討論」進行專題演講與交流。
本次講習會由役政司陳裕興副司長主持,邀集國防部軍醫局、退撫會、各直轄市及縣(市)政府、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,以及全國體檢與複檢醫院等約 200 位第一線役政及醫療夥伴共同參與。
▲ 臺灣跨性別醫學學會(TATM)陳敏嘉理事長於講習會中進行專題演講,向現場役政與醫療夥伴說明徵兵檢查之跨性別友善作業要領。
▲ 115年度精進役男體位判等作業講習會現場,約 200 位役政夥伴與醫療人員共同參與跨性別友善體檢討論。
▲ 本學會陳敏嘉理事長(左)與監事李翎瑋律師(右)共同出席講習會,針對徵兵檢查之跨性別友善作業建議進行說明與實務交流。 陳敏嘉理事長於演講中指出,兵役體檢並非一般醫療檢查,而是一項具有法律強制力的國家行政程序,具有「高度集體化」、「半強制性」及「高度男性化」等三項結構特性。
在集體更衣、集中候檢及高度性別化的環境中,若缺乏完善的友善作業流程,跨性別受檢者容易遭遇隱私暴露、錯稱性別、醫療資訊外洩,以及心理創傷等二次傷害。因此,制度設計應思考如何降低流程本身造成的不必要傷害,而非增加額外負擔。
學會強調,世界衛生組織(WHO)已於《國際疾病分類第十一版》(ICD-11)將跨性別相關分類自精神疾病章節移除,建立跨性別去病化的國際醫學共識。目前我國兵役制度中,項次 189 仍維持「性心理特定狀況經診斷一年以上確定者免役」規定,未來制度設計應逐步朝向符合現代醫學共識的方向發展,並以流程化、友善化與可預期化作為改革核心。
為建立全國一致且可落實的友善作業流程,學會提出六項核心原則:
其中,「比例原則」強調,政府如基於兵役公平等公共利益採取限制措施,其手段仍應與實際風險相稱,不應因少數可能存在的濫用情形,而對所有跨性別受檢者施加過度或羞辱性的程序。
學會指出,跨性別友善並非提供特殊待遇,而是讓每位受檢者都能在不影響兵役公平及醫療判定的前提下,安全且有尊嚴地完成國家程序。
演講中亦分析,目前部分地方政府已建立跨性別友善體檢措施,例如提供獨立更衣空間、專人陪同、錯開受檢時段及友善採尿空間等安排,證明友善措施在現行制度下具有高度可行性。
然而,各縣市執行情形仍存在相當差異,有些地方已有完整流程,有些則完全缺乏相關措施;即使同一縣市,不同承辦人員的執行方式亦可能不同,導致跨性別者是否能獲得友善對待,往往取決於地方制度或個人經驗,而非制度保障。
學會認為,真正需要改善的問題並非完全沒有友善措施,而是缺乏全國一致、透明且可預期的標準作業程序(SOP)。
針對第一線執行流程,學會提出具體建議如下:
在本次講習中,針對役政機關與體檢醫院事前提出之核心疑慮與實務執行難題,陳敏嘉理事長代表本學會進行專業解析與回應:
內政部於會中表示,將持續透過專業講習與制度精進,完善性別友善體檢環境。社團法人臺灣跨性別醫學學會將持續扮演專業醫療團體之角色,協助政府推動全國統一的跨性別友善體檢 SOP,共同打造兼顧醫療可行性、兵役公平與人權保障的制度環境。
社團法人臺灣跨性別醫學學會 紀錄